北京合同律师 有哪种情况房屋租赁合同无效?
时间:2023-02-28 15:04:05在城市中,房屋租赁是一种常见现象。一般来说,出租人和承租人为了自愿达成共识,会签订房屋租赁合同。但是房屋租赁合同无效的情况有哪些呢?接下来将由北京合同律师为您介绍相关方面的知识 ,具体情况赶紧跟着北京合同律师一起来看看吧!
1、出租人没有实体权利出租房屋,将导致合同无效:
①房屋所有人出租:应注意检查出租人是否与出租房屋产权证上的名称一致,必要时到房屋管理部门查询。
②委托或代理出租的:应当注意检查房屋所有人是否与出租屋产权证上的名称一致,是否经所有人同意或者授权,是否有所有人同意或者授权出租的书面证明材料。
③共有房屋出租:应注意审查是否经其他共有人同意,是否有其他共有人同意出租的书面证明材料。
④房屋转租:要注意检查是否经出租人同意,是否有出租人同意转租的书面证明材料。
2、非法建造的房屋用于出租,将导致租赁合同无效
①出租人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建设的城镇房屋,与承租人签订的租赁合同无效。但人民法院应当认定,在一审法院辩论结束前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经主管部门批准建设的,有效。(《关于审理城市房屋租赁合同纠纷司法解释的理解与应用》)
②出租人与承租人签订的租赁合同无效,未经批准或未按批准内容建设的临时城镇建筑。但一审法院辩论结束前经主管部门批准建设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有效。
3、违反法律规定的租赁合同期限,合同无效
①租期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超过一部分无效。
②租赁期限超过临时城市建筑的使用期限,超过部分无效。但是,如果使用寿命在一审法院辩论结束前经主管部门批准延长,人民法院应当认定租赁期限在延长使用寿命内有效。
③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将租赁房屋转租给第三人时,人民法院应当认定,如果转租期限超过承租人的剩余租赁期限,超过部分的约定将无效。
4、租赁标的物为法律法规禁止租赁的合同无效。
《商品房租赁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房屋不得出租:
(一)属于违法建筑;
(二)不符合安全、防灾等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
(三)违反规定改变房屋使用性质的;
(四)法律、法规规定其它禁止出租的情形。
5、关于合同无效情况的《民法典》规定。
①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无效。根据《民法典》,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其签订的合同自然没有约束力。
②当事人的虚假表达和隐藏行为的有效性是无效的,即阴谋,而不是他们的初衷。在虚假情况下,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将被视为无效。
③租赁合同不得违反强制性规定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有效性、公共利益和良好习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但强制性规定不导致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
④双方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利益。因此,签订的合同将被视为无效。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6、怎样确定房屋租赁合同无效?
一般而言,房屋租赁合同无效不必由法院确定,可由双方协商确定,也可由人民法院确定。
合同应该有效,直到法院确定合同无效。除非合同不可避免地无效,否则法官通常会推定有效。如果一方主张合同无效,另一方不承认,因此发生纠纷,可以向法院或仲裁机构申请认定合同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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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合同无效后的法律后果是什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57条规定,行为人因此行为取得的财产,在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无效后,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不需要返还的,应当折扣赔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遭受的损失;如果各方都有过错,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一般有三种处理无效后果的方法:
①返还财产,合同确认无效后,当事人应根据合同取得的财产返还给对方。
②赔偿损失,合同确认无效后,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遭受的经济损失。
③追回财产,如果当事人双方都是故意违反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无效合同,应当将双方取得或者约定取得的财产归国家所有。
以上相关内容,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如果大家还有其他法律问题,欢迎咨询北京合同律师,北京合同律师会为大家进行专业的解答。